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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.咬主人的狗


  数小时前,晚10:40,黑色林肯车送律师陈华离开加西亚.汉莫的豪宅。

  一个多小时后,老汉莫忠心耿耿的手下,那个手背上有道疤的中年男人,开着一辆低调的银灰色SUV进入别墅车库。

  加西亚.汉莫是个非常谨慎且多疑的老人。

  这是任何一位白手起家的大佬,共有的品质。

  从偏远的亚利桑那州,一路打拼到联邦最繁华的纽约城;从最初小打小闹搞运输,到坐拥三座铜矿;从初到纽约时的人生地不熟,到跻身金融界叱诧风云,加西亚.汉莫只用了37年。

  其手腕与才能,远非一般人所能比拟。

  但是,再强大的人,也有弱点。而往往,弱点与优点,很多时候是会重叠的。

  “老爷。”

  中年男人熟门熟路直奔顶楼私人会客厅,恭敬地向坐在沙发上的老汉莫弯了弯腰。

  加西亚.汉莫将什么东西收入西服内袋,冲男人点了点头,“回来了,拉尔夫,事情办的怎么样?”

  名叫拉尔夫的中年男人面露难色,低声说道:“IB(鉴证科)负责少爷案件的那个女人是块硬骨头,基默警长递了话,看起来应该没什么用。

  不过老爷您别担心,那女人有个女儿,我已经安排好人手去办这事儿了。”

  “嗯。”加西亚柱着那根精致的手杖,站起身,拉尔夫忙上前去扶。

  “拉尔夫,我老了。”

  拉尔夫一边扶着老汉莫往卧室走,一边说道:“哪儿的话,老爷,您看上去最多只有50岁。”

  老汉莫叹了口气道:“是啊,我也不想承认自己老了,可惜啊,事实如此。”

  真不明白为什么有钱人总喜欢住在这种巨大的豪宅,光从会客厅走到卧室就得花上好几分钟。

  当然,如果有一天你也成为一个富有到成天担心被匪徒绑架的富豪时,可能就能明白为什么要将家里布置得像座迷宫了。

  老汉莫在拉尔夫的搀扶下(事实上他也并没有老到需要人来搀扶),来到偌大的卧室门口。

  “拉尔夫,我们很久没有喝一杯了。”

  说着,老汉莫就朝卧室右边的长廊走去。长廊尽头有一部室内电梯。

  区区三层楼装一部电梯,老汉莫不仅生性谨慎还很会考虑后顾之忧。一步到位,将来等他老态龙钟到得靠轮椅进出时,也是十分方便。

  电梯直通地下二层,藏酒室。

  挑了一支看上去就很贵的红酒,开瓶这种力气活就交给拉尔夫,老汉莫自己则去消毒柜里取出两只水晶酒杯。

  “嗯,2039年普罗旺斯阳光的味道,充满了法兰西州南部的热情。”

  老汉莫说着便将两只杯子一左一右放置在两人面前,手指点了点,示意拉尔夫将醒酒皿里的酒倒进杯子里。

  古董唱机的胶片旋转着,室内响起腔调十足的法式香颂。

  “拉尔夫,你还记得西蒙吗?”

  加西亚突然提起这位早夭的长子,拉尔夫一下子不知道该怎么接话,木讷地应道:“当然记得。西蒙少爷他…”

  “西蒙死了之后,我非常悲伤,好在弗莱迪来到了我身边。虽然生他的女人只是个舞女,但没人知道不是吗?

  弗莱迪也不知道,他以为他的母亲生病去世了。”

  拉尔夫沉默了。

  他们这一生经历了许多,有很多不为人知的故事,只有彼此知道。

  他不明白,老爷今天为什么突然感怀起往事。或许,是因为弗莱迪少爷的烦心事吧。

  确实,这一周,老爷和他,都马不停蹄地忙碌着。试图打通某些环节,力保少爷免受牢狱之灾。

  “拉尔夫,我就剩这么一个儿子了。我奋斗了一辈子,吃了不少苦也享受了别人所享受不了的,说真的,如果现在就让我去死,也没什么可遗憾的。”

  “老爷!您怎么说这种话。您放心,少爷一定会没事的。”

  老汉莫端着酒杯示意拉尔夫与自己碰杯。

  一声清脆的响声,拉尔夫毫不犹豫一口饮尽杯中酒。

  “想想那时候,我刚开始搞运输队,你和几个小家伙在路上洒钉子想打劫。结果没想到,被几把AK给顶在了脑门上,哈哈…”

  老汉莫哈哈大笑起来,拉尔夫则有些不自在地清了清嗓子,说道:“您怎么提起这种老黄历。”

  “是啊。”老汉莫止住大笑,长出一气道:“老黄历了,一转眼,30多年就这么过去了。日子过的真快啊!”

  “要不是老爷当年不计前嫌,让拉尔夫跟在您身边做事,拉尔夫也不会有今天。”说着,这面相略凶实则心思耿直的男人,举起酒杯向老汉莫致意,再次一饮而尽。

  “我以为,纽约的繁华让你忘了亚利桑那州的沙土。”老汉莫似是有些唏嘘地抿了口红酒。

  “老爷,拉尔夫怎么会忘…”

  话没说完,老汉莫扶了扶鼻梁上的眼镜,盯着拉尔夫,似笑非笑说道:“三年前,弗莱迪突然有一天问我,他母亲是怎么死的。你不知道,他看着我的眼神,就好像我是个刽子手一般。”

  在老汉莫那看似平静无波的双眼注视之下,拉尔夫不自在咽了口口水。

  “拉尔夫,你跟了我30年,应该很了解我。”

  “老爷…”

  老汉莫摆了摆手,“我最不喜欢的事情,就是背叛。”

  拉尔夫的心在这一瞬间,擂鼓大作。

  他当然了解加西亚.汉莫。这个看上去很老贵族范儿的巨贾,实则无比狠厉,用绝情、冷血都不足以形容其一二。

  当年,那个舞女带着6岁的弗莱迪找上门来,亲子鉴定结果确实是老汉莫亲出。于是,老汉莫就让他将那舞女安顿在曼哈顿的一座豪宅里。

  也许是寂寞吧。过上衣食无忧贵妇生活的舞女,跟一个酒吧小歌手搞上了。

  于是,一个月后,社会关系简单、同为无根飘萍的一对‘狗男女’就在纽约城消失了。

  经手此事的,正是拉尔夫本人。

  警觉心令拉尔夫意识到浓重的危机,他刚想站起身,却发现自己浑身无力,就像是…

  就像是中了一种名为[潘多拉]的毒。

  恐惧感像一只黑暗中的巨手,瞬间将他抓住。

  “老爷…”

  “拉尔夫,你令我感到悲伤。”老汉莫轻轻摇着头,从沙发上站起身,“养了30年的狗,居然临老了学会反咬主人。”

  拉尔夫挣扎着试图站起来,但这已经不可能了。

  老汉莫摸出内袋里的一支录音笔,拉尔夫在看到录音笔时,双眼惊恐地睁得巨大。

  “你以为你录下我让你去收买基默警长、贿赂议员的证据,就能扳道我?拉尔夫,你跟了我30年,怎么还是这么的愚蠢。”

  “老爷,不是您想的那样,您听我解释。”

  “什么都别说了。拉尔夫,我都知道。有人用你儿子杀人的罪证,要挟你录下我指使你行贿的证据。”

  拉尔夫倒靠在沙发上,偏棕色的皮肤开始渐渐往紫色过渡。呼吸越来越急促,好像有一只泵在抽他身体里的空气,要将他抽干一般。

  “老爷,您…您不想弗莱迪坐牢,难道…难道我就忍心让我…的儿子,去,去坐牢吗?”

  拉尔夫艰难地说道:“我,我儿子之所以杀人,还不是,还不是因为21年前,那,那个药厂…”

  “说够了吗?”

  加西亚.汉莫极其冷漠地看了眼一张脸已经变得像根大茄子的拉尔夫,嫌恶地抽出西服口袋上的丝帕捂住口鼻。

  没过几秒钟时间,沙发上的拉尔夫就以全身僵硬的姿态,无声无息死去。

  但一切还没结束。

  【潘多拉】并非一般毒药,而是一种微米级寄生毒虫。其最厉害之处就在于,杀人于无形。

  一旦进入宿主体内,便会瞬间繁殖生长,同时分泌出大量有麻痹效果的毒素,并以最快的速度将躯体蚕食一净。

  最后,无血肉滋养,这种可怕的微米级毒虫会迅速消亡。

  只需做简单的消毒处理,就可以做到不留一丝痕迹。

  而此时此刻,已然僵死的拉尔夫,整个人开始从外向内塌陷。

  这一点不用看他已经凹得分不清鼻子眼睛的脸,光瞧那一身迅速瘪下去的黑西服,就能判断出来。

  很快,整个过程就结束了。

  最后只剩下不在毒虫食谱内的毛发,以及一套摊在单人的沙发上、空荡荡略有些褶皱的西服。

  “该死的,可惜了一间好好的藏酒室……”

  加西亚.汉莫转身打开门,走了出去……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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